韩国通过四项教育法律修正案

发布单位:国际教师教育中心编辑:发布日期:2025/01/09浏览量:10

20241231日,教育部(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宣布,《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提高教师地位及保护教育活动特别法》、《促进公共教育正常化及规范超前教育特别法》、《地方教育财政补助金法》四项法律的部分修正案已获通过。

各法案的主要修正内容如下:

1.《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施行:公布后六个月)

在“网络暴力”的定义中,明确包含了以学生为对象制作、发布深度伪造(deepfake)性犯罪影像等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网络暴力受害学生的法律保护。

2.《教师地位提升及教育活动保护特别法》(施行:公布后六个月)

对于因教育活动受到侵害而请病假或休假的教师,在其重返工作岗位后,也可通过教师保护项目获得咨询和心理治疗费用的支援。

3.《促进公共教育正常化及规范超前教育特别法》(施行:公布后立即生效)

允许在农村、山区、渔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密集学校的高中假期和课后课程中实施超前教育的相关规定,其废止期限从20252月延长至20282月。

4.《地方教育财政补助金法》(施行:公布后立即生效)

国家、地方政府和市教育厅分担高中免费教育所需费用的暂行规定截止期限从原定的20241231日延长至20271231日。

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表示:通过修订《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有望更好地保护学生免受深度伪造性犯罪的侵害。《提高教师地位及保护教育活动特别法》的修订,有望让教师们在心理稳定的状态下安心重返教育岗位。《促进公共教育正常化及规范超前教育特别法》修正案,是考虑到农村、山区和渔村以及城市低收入人群密集地区的教育条件,允许超前教育在部分课后课程中继续进行,有望减轻家长的课外教育费用负担。不过,对于《地方教育财政补助金法》的修订,他表示尽管政府已阐明立场,高中免费教育可通过地方教育财政来实现,但遗憾的是该修正案仍然获得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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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自:韩国教育部,2024-12-31


编译者: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于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