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发布《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九国比较研究》报告

发布单位:国际教师教育中心编辑:发布日期:2025/11/03浏览量:10

职业教育与培训(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简称VET)在各国教育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各国高中职业教育体系的规模各不相同,这背后反映了政策、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51030日,经合组织发布了报告《九个国家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s in Nine Countries),该报告在英国盖茨比慈善基金会(Gatsby Charitable Foundation)支持下,通过分析奥地利、丹麦、芬兰、德国、荷兰、挪威、新加坡、瑞典和瑞士这九个国家的案例,揭示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体系的多元化设计。

1.高中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报告指出,高中职业教育吸引了大量学生。2021年的数据显示,在可比较的八个国家(不包括新加坡)中,15-19岁高中生选择职业课程的比例从丹麦的19%到奥地利的68%不等。若将20-24岁的学生纳入统计,这一比例还会更高。

高中职业教育的入学和毕业后发展路径丰富多元。通常,完成初中教育是进入高中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但各国也提供了多种替代入学途径,如衔接课程和预备项目等。职业教育毕业生通常可继续接受职业培训、进入高等教育,或直接投身于多元化的职业领域。以奥地利为例,其学徒制与高中毕业文凭Lehre-mit-Matura)计划允许学徒在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的同时,修读四门普通教育科目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Matura),这为他们提供了无限制的大学入学资格。

2.各国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课程开发和学生评估

各国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和实施上采取了多样化的策略,既有高度集中的模式,也有更为分散的途径。例如,新加坡的模式相对集中,由教育部负责设定职业教育的课程结构,并由一家公共机构主要负责开发高中后非高等教育(ISCED 4)级别的职业教育课程。而在德国,培训规定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学校课程则由各州自行开发,具体的职业标准则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贸易委员会共同起草。值得注意的是,让雇主参与课程开发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其参与程度可以从国家层面的课程框架设定,延伸到具体提供者层面的课程设计。

在评估高中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成果方面,各国也采用了多种方法。对于核心科目(如官方语言、数学等),职业教育学生通常会参加与普通教育学生相同的标准化评估。职业教育科目的评估方式则更为多样,例如,芬兰侧重于基于单元的能力展示:学生通过完成真实的工作任务来证明对各模块的掌握程度,这些任务由教师和企业代表共同评估,而没有全国性的期末考试。在丹麦,职业教育最终通过一项由外部设定的行业测试来完成,该测试由行业贸易委员会设计,并由一组考官依据国家标准进行评审。

3.高中职业教育包括课堂教学和学徒制

高中职业教育主要由两大类课程组成:一是以学校教学为主的课程,二是包含大量企业学习元素的课程,其中学徒制是典型代表。各国高中职业教育课程中,企业学习的程度差异巨大。2021年的数据显示,在七个可比较的国家(不包括荷兰和新加坡)中,参与校企结合课程的高中职业学生比例从瑞典的8%到丹麦的100%不等。在这些课程中,企业学习通常占总课程的25%90%,具体来看,瑞典最受欢迎的是为期三年的校本课程,其中包含至少15周的企业培训(Arbetsplatsförlagt lärande,简称APL)。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丹麦几乎所有高中职业教育都采取学徒制模式,学生至少有50%的时间在公司进行带薪培训。

4.职业教育提供者呈现多元化

职业教育提供者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既有提供广泛专业选择的机构,也有专注于特定领域或目标群体的学校。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取公共与私人机构混合提供服务的模式。以荷兰为例,其高中职业教育主要由39个公共资助的区域培训中心(Regionale Opleidingen Centra,简称ROCs)、16所职业学院、一所警察学院以及约100家获得认可的私人机构共同承担。而在芬兰,注册的提供者数量高达139家,其类型多样,既有服务于整个区域的大型、多学科的市级学院,也有专注于特定行业或服务语言少数群体的小型专业化私立或国有学校。

5.各国职业教育师资的专业要求与发展多样化

各国对职业教育教师和培训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旨在确保他们在技术和教学能力上均达到标准,并能通过持续的专业发展,紧密跟进行业领域的最新动态。例如,在新加坡,主要公共职业教育机构的教师(被称为讲师)必须具备深厚的行业专业知识,并且通常由其雇主提供内部教学培训。挪威则规定职业教师须持有行业证书和至少四年工作经验,并允许他们在完成为期一年的兼职的实践教学教育(Practical Pedagogical Education)后,即可开始授课。

6.各国职业教育治理模式多样

各国职业教育体系中,职责的下放程度和具体承担者,均因其独特的国家背景而有所不同,雇主、职业教育提供者和地方当局承担不同职责。例如,在瑞士,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框架性法律,26个州则承担资助和监督职业学校的职责,而专业组织则提供公司间课程并深度参与课程的更新工作。在丹麦,国家层面负责发布总体性规定,行业贸易委员会则具体负责设计详细课程并批准培训公司,同时,社会伙伴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提供者的董事会和委员会中。

7.各国对高中职业教育的资助方式不同

尽管许多国家普遍致力于最大限度地降低高中职业教育学生的学费负担,但在课堂教学和企业学习的资助模式上却存在显著差异。在所有受调查的欧洲国家中,绝大多数高中职业教育学习者都享有免学费待遇,而新加坡则对高中后非高等教育(ISCED 4)级别的职业教育收取名义上且部分补贴的费用。企业学习的资助模式在各国间也呈现出多样性。例如,德国的雇主全额承担学徒的工资和培训成本,且不接受任何直接的公共补贴;相比之下,挪威的公司则根据学徒期限获得国家提供的培训补贴。

 

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s://www.oecd.org/en/publications/vocational-education-and-training-systems-in-nine-countries_1a86eb6c-en.html

 

编译自:经合组织官网,2025-10-30

编译者: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崔子晨